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人力和社会保险局联合颁布的《娄底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监督管理办法》(娄财教〔2017〕174 号)及《潇湘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潇湘院字〔2019〕113 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中职学生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中职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及指标: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2.中职国家奖学金指标以当年娄底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以《潇湘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潇湘院字〔2019〕113 号)文件为准。
(三)评审程序:
1.各分院收到名额和潇湘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规定后,在分院进行宣传并组织学生申请,9月下旬前完成初审工作,并把申请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材料统一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规范填写,表上所有必填项不得空白,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申请奖励学生必须有 800-1000 字的优秀事迹材料,审批表和优秀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复核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于10 月上旬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最终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 月中旬报娄底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中职助学金
(一)助学金享受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对象包括两种情况:
1.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乡镇非农户口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湖南省 37 个县,娄底 2 个县市:新化县和涟源市)。
2.其他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乡镇非农户口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评选助学金的比例为 15%(评选学生需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 。
(二)标准:2000 元/年(1000 元/期)。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在 10 月上旬填好申请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助学金学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其他按15%比例评选助学金的学生以分院为单位做好花名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在 10 月中旬前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无异议后公示 5 个工作日。
3.学校在10月下旬前进行学籍查重后把所有信息录入到全国中职资助系统中做好中职一、二年级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交(与技工学校、其他职业学校、高中或初中学籍重复的无法享受)。
4.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口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学生中职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即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市或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应出具当地残联证明或民政部门证件复印件;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span>6)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三、中职免学费
(一)免学费对象: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 10%的比例评?。?。
(二)办理程序:
1.所有学生在 10 月上旬前申请,农村(含县、镇)户口学生无需填写申请表,但要提交户口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免学费花名册,户口证明按花名册顺序排列。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口学生10%的比例进行评?。ㄆ姥∶庋Х蜒杼?/span>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4),申请表后需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下岗、单亲、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的贫困证明无效,以分院为单位做好花名册,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请各分院在 10月中旬前交学工处资助中心审核。
3.中职学生在 10 月下旬前经学籍查重后在国家系统里提交(与技工学校、其他职业学校、高中或初中学籍重复的无法享受)。
(三)标准:2400 元 /年(1200 元/期)。
(四)上报: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中职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学生名单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提交并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中心备案。
四、其他
(一)各辅导员请认真审核(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学生所在户籍地是否属于全国连片特困地区。
(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时需要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申请表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1
( -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年级: 全国学籍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年月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在校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推荐理由
(100字)
推荐人(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签名:
年
级
(专业)
意
见
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名:
学
校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版
附件2
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与资助申请表
学校: 专业: 学制: 院系: 年级: 级 班级:
学生基本信息
姓 名
出生
年月
健康
状况
籍贯
家庭人口(含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祖辈)
户 口
所 在 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号)
户口性质
本人联系电话
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农村建档立卡
□是□否
农村低保学生
城市低保学生
残疾学生
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人子女
烈士子女
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城市特困供养学生
家庭基本信息
家庭常驻通讯地址及邮编
年龄
称谓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万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是否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是 □否
家庭资产情况
住房
□无 □有
住房一
地址:
住房二
住房三及以上
小轿车
品牌型号
购买时间
其他投资 情 况
持有股票
情况描述:
持有债券
购买商业门面
开办企业
等经济实体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是□否,情况描述: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患病造成劳动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患病及治疗情况
上一学段获取学生资助情况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获取资助时间(年月)
本学年申请资助项目
?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免学费 ?
诚信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民主评议意见
经评议,
该生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等级为:
?特别困难 ?困难 ?一般困难
?该生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意推荐该生作为 学年度以下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免学费 ?
?该生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
民主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
学校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申请,普惠制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填报。
附件3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分院:
学生姓名
入学时间
照
片
班级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所在地
□农村□县镇□县城□城市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助学金申请依据或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分院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公示结果(有无异议)
附件4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学校名称:
学生基本情况
性 别
民 族
家庭详细住址
年级
专 业
班 级
在校联系方式
学生申请理由
(简述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
学生签字:
民 主 评 议
经班级民主评议,该同学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意推荐作为 至 学年度免学费对象。
班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 核 认 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意 见
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主任审核,拟同意认定为免学费对象。
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机构公章)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意见和校内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定为免学费对象。
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加盖学校公章)
1、学生所有信息应与其学籍信息保持一致;2、“年级”应填写年份,如“2022”;3、学生申请需证明材料;4、本申请每学年进行一次。
招生热线:0738-8610888 8610999 办公电话:0738-8656829 传真: 0738-8656829 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开发区 娄底潇湘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1992-2021 湘ICP备 05010860号-1